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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时间:2023-07-21 16:27:24    浏览:1597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等22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攻坚,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制定背景

“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我省先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一期、二期行动计划、“四减四增”行动方案和“蓝天保卫战”三期行动计划,以7个传输通道城市为重点,优化结构调整,强化污染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蓝天保卫战最终圆满收官。进入“十四五”时期,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我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印发了《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纲领性文件,统筹部署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各项精准减排措施落实落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大幅改善。但是,当前我省结构性矛盾尚未根本解决,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还很脆弱,秋冬季期间重污染天气多发频发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今年元旦和春节期间,不利气象过程叠加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社会活动增加等因素影响,全省出现了反复、持续的重污染过程。另外,夏季臭氧污染问题正逐渐凸显,臭氧浓度居高不下,成为影响全省空气质量优良率的重要因素。

2022年11月底,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以此为契机,结合国家方案任务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印发了我省的《行动方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

三、出台目的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三大标志性战役,推动“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服务“强、富、高、优、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

四、重要举措

《行动方案》总体框架与国家方案基本一致,包括1个总文件,附《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3个行动方案。总文件明确了开展攻坚战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3个行动方案对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3场标志性战役的攻坚目标和具体任务措施作出部署。

(一)具体内容

《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9%以内的明确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我省及各市考核指标也已确定。为确保完成国家考核任务,必须坚持源头减排,优化调整结构。方案中坚持以减煤低碳、严控“两高”等源头减排为抓手,同时部署工业污染治理、面源污染监管等末端防治措施,辅以重污染过程应对和监管执法等手段,确保消除重污染天气。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全省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5%,NOX、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15.07万吨和9.52万吨。降低臭氧生成的前体物VOCs浓度是防治臭氧污染的最有效手段,VOCs治理包含了源头替代、过程监管、末端治理全链条,结合我省率先印发实施的《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方案,逐步推进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对16市全覆盖帮扶指导,确保VOCs污染治理稳定达标。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了移动源管理目标,要求到2025年,全省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水路货运量年均增速超过2%。“十四五”期间,移动源污染治理工作重要性逐步凸显,在持续实施“公转铁”“公转水”、推进柴油货车清洁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基础上,更加注重精准、科学治污,充分发挥远程监控等大数据作用,同时,监管重点逐步由单纯“管车”向“管车和用车企业”转变,压实用车大户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二)特色亮点

《行动方案》在系统梳理国家《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任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细化相关任务措施,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任务措施全覆盖。《行动方案》的16个攻坚行动,除不涉及我省和国家事权的任务措施外,全部落实国家任务要求,并结合当前实际,将“十四五”时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任务措施细化、实化、具体化。二是深度挖潜“走在前”。重点结合我省结构性污染问题实际,针对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中排放大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减排措施。其中,完成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钢铁企业全面创A、建立农业源生活源排放清单、实施工业源VOCs精细化管理、淘汰国三柴油货车和国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工作,均走在全国前列。三是监督管理“开新局”。持续实施高值区管理和远程监督帮扶两项工作机制,实施NOx和VOCs差异化分区管控措施,推进渣土车混凝土车新能源化,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厂)登记管理制度、试行绿色施工和绩效分级与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挂钩机制、强化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实现精准化、精细化监管。


有关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