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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 〔2016〕32 号)之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时间:2024-07-05 13:19:33    浏览: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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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突出扶持畜禽养殖大县(市、区)粪污处理利用,特别支持产污量较多的生猪、奶牛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既要着眼长远源头预防,又要突出当前污染治理。

  ———全程控制,生态循环。按照全程控制要求,落实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措施。把畜牧业变成生态循环大农业的重要一环,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积极发展粪污利用资源化等生态循环畜牧业模式。———政府引导,多方投入。积极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畜禽养殖粪污利用和污染治理项目建设。鼓励发展包括设计、施工、运行等畜牧环保服务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形成多路径、多形式、多层次推进格局。
  ———无害处理,资源利用。要把粪污就地无害化处理、就近肥料化利用的种养结合方式放在首位。因地制宜,利用粪污发展商品有机肥、沼气、天然气生产等,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科技支撑,创新驱动。围绕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粪污处理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和新技术转化,加快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加快培植新主体、培育新业态、培养新产业。
  (二)任务目标
  到2017年,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78%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50%以上;向环境排放的畜禽粪污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基本建立;粪污处理利用产业化开发初见成效。
  到2020年,全省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到90%和60%以上;种养相对平衡、农牧共生互动、生态良好循环的生态畜牧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在全国率先建成现代生态畜牧业强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或者委托他人对畜禽粪污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各地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分,区域养殖量达到“三区”功能定位要求。粪污处理利用模式趋于成熟稳定,粪污处理利用产业化开发取得突破。